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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甘南州瑪曲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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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瑪曲縣隸屬甘南州
區(qū)劃代碼:623025代碼前6位:623025
行政區(qū)域:甘肅省 地理分區(qū):西北地區(qū)
行政級別:縣車牌代碼:甘P
長途區(qū)號:0941 郵政編碼:747000
轄區(qū)面積:約10190平方公里人口數(shù)量:5.9萬人
人口密度:6人/平方公里
下轄地區(qū):6個鎮(zhèn)、2個鄉(xiāng)
區(qū)劃代碼 面積簡介
尼瑪鎮(zhèn) 623025100
自然環(huán)境:尼瑪鎮(zhèn)位于縣城北部,總土地面積141萬畝。年均降水量510.5毫米,年均氣溫2.3℃,平均海拔3460米。 行政區(qū)劃:轄2個居民委員會…[詳細]
曼日瑪鎮(zhèn) 623025101 1050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62年設(shè)曼日瑪鄉(xiāng),1968年改公社,1983年復(fù)置鄉(xiāng)。位于縣境東南部,距縣城57公里。面積1050平方公里,人口0.6萬,均為藏族。有…[詳細]
阿萬倉鎮(zhèn) 623025102 1512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58年設(shè)阿萬倉公社,1962年置鄉(xiāng),1968年復(fù)改公社,1983年復(fù)置鄉(xiāng)。位于縣境南部,距縣城54公里。面積1512平方公里,人口0.…[詳細]
齊哈瑪鎮(zhèn) 623025103 561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59年設(shè)齊哈瑪公社,1962年置鄉(xiāng),1968年復(fù)改公社,1983年復(fù)置鄉(xiāng)。位于縣境南部,距縣城105公里。面積561平方公里,人口0.…[詳細]
采日瑪鎮(zhèn) 623025105 721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62年設(shè)采日瑪鄉(xiāng),1968年改公社,1983年復(fù)置鄉(xiāng)。位于縣境東南部,距縣城120公里。面積721平方公里,人口0.4萬,均為藏族。有…[詳細]
歐拉鎮(zhèn) 623025106 600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 1958年設(shè)歐拉公社,1962年置鄉(xiāng),1968年復(fù)改公社,1983年復(fù)置鄉(xiāng)。位于縣境北部,距縣城54公里。面積600平方公里,人口…[詳細]
歐拉秀瑪鄉(xiāng) 623025201 645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66年為西科河羊場,1983年置歐拉秀瑪鄉(xiāng)。位于縣境西北部,距縣城131公里。面積645平方公里,人口0.2萬,其中藏族占98%。有簡…[詳細]
木西合鄉(xiāng) 623025203 1590km2
瑪曲縣轄鄉(xiāng)。1960年建群強公社,1993年改鄉(xiāng),1984年更名木西合鄉(xiāng)。位于縣境西部,距縣城132公里。面積1590平方公里,人口0.2萬,其中藏族…[詳細]

地名由來:

以藏語稱黃河為瑪曲得名,斍╮ma-chu):藏語稱黃河為“瑪曲”,意為“源自瑪卿神山的河”,位于甘南西南部,黃河干流從青海省久治縣境入瑪曲縣內(nèi),又因黃河首曲將縣境圍繞在內(nèi),縣名由此而得名。

榮譽排行:

2023年9月,瑪曲縣被命名為2023年度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1年11月,國家民委公示第九批全國民族團結(jié)進步示范區(qū)名單,瑪曲縣上榜。

2021年9月,瑪曲縣被列為整縣(市、區(qū))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fā)試點。

2021年5月,根據(jù)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jié)果,瑪曲縣人口數(shù)量為5.9萬人,位列甘南州各縣市人口數(shù)量排行榜第6位,位列甘肅省各縣市區(qū)人口數(shù)量排行榜第81位,位列全國各縣市區(qū)人口數(shù)量排行第2706位。

2020年6月,瑪曲縣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qū)分縣名單(長征片區(qū)(紅四方面軍))。

2019年8月,2019年電子商務(wù)進農(nóng)村綜合示范縣名單出爐,瑪曲縣在列。

2018年2月,瑪曲縣上榜2017年全國義務(wù)教育發(fā)展基本均衡縣(市、區(qū))名單。

基本介紹:

瑪曲縣位于甘肅省南部,以四川省為鄰。總面積10190平方千米??cè)丝?萬人(2004年)。

縣人民政府駐尼瑪鎮(zhèn),郵編:747300。代碼:623025。區(qū)號:0941。拼音:MaquXian。

行政區(qū)劃

瑪曲縣轄1個鎮(zhèn)、7個鄉(xiāng):尼瑪鎮(zhèn)、歐拉鄉(xiāng)、歐拉秀瑪鄉(xiāng)、阿萬倉鄉(xiāng)、木西合鄉(xiāng)、齊哈瑪鄉(xiāng)、采日瑪鄉(xiāng)、曼日嗎鄉(xiāng)。

政區(qū)沿革

瑪曲,系藏語,意為黃河。因臨黃河而得名。1955年設(shè)縣,1961復(fù)置。

1955年12月26日國務(wù)院批復(fù)同意撤銷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屬的舟曲、碌曲、瑪曲3個行政委員會的組織,并分別設(shè)舟曲縣、碌曲縣、瑪曲縣,斍h管轄的區(qū)域是:原屬夏河縣的歐拉、三喬科、卓格尼瑪、齊哈瑪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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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瑪曲古稱羌區(qū)析支河流域。

《后漢書》記載:西周穆王時,西征犬戎獲其五王,又獲四白鹿。

《安多政教史》、《西藏王統(tǒng)記》亦稱:占據(jù)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大姓之一,以白鹿為圖騰的董氏(黨項羌)印迷所屬瑪柯(河曲)部繁衍于此。

春秋戰(zhàn)國時,董氏后裔已發(fā)展成許多部落。

秦時仍屬董氏控制。

漢時,嶺王國天子(自稱)屬地,按姓氏仍屬董,按地區(qū)屬滇零之“鐘存部”。

三國時,河曲之地屬迷唐羌分支和夷之地。

晉、南北朝時,黃河首曲屬黨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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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地名與瑪曲縣面積相當(d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