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平興國七年(982),烏程縣分置歸安縣,屬烏程縣南廂之石鼎、鵝行、南市三界及道場鄉(xiāng)近城部分。
1935年,轄區(qū)分屬吳興縣城廂愛山鎮(zhèn)、城外定安鎮(zhèn)及道場鄉(xiāng)近城部分。
1946年冬屬程安鎮(zhèn)。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城外屬定安鎮(zhèn),城內屬程安鎮(zhèn),1951年5月建置第二鎮(zhèn)。
1952年11月并入第一鎮(zhèn),1954年3月復獨立建置。
1955年5月改稱第二街道。
1958年7月并入第一街道,1962年4月復分設。
1970年10月改大寨街道,1971年4月復為第二街道。
1981年10月更名朝陽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