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瀾滄屬益州郡管轄,郡治在今晉寧。
從東漢到隋朝末年,屬永昌郡,郡治在今施甸,唐南詔時稱“邛鵝川”,屬銀生節(jié)度地,府治銀生城(今景東)。
宋朝大理國興起時為倮黑部地,屬永昌府。
元朝開始在瀾滄設治木連路軍民府,治所哈瓦(今孟連)。
至明永樂四年(1406)置孟連長官司,包括今瀾滄、西盟、孟連及雙江、滄源之一部分。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設孟連宣撫司,屬孟連宣撫司管轄,上隸永昌府。
清乾隆十二年(1747),孟緬長官司升為緬寧廳(屬順寧府),又改屬緬寧廳,分上改心、下改心兩巡檢司。
光緒十三年(1887)置鎮(zhèn)邊直隸廳,廳治始設圈糯(今謙六),后遷至今縣城勐朗壩,隸云南省迤南道(駐普洱)。
1950年4月,瀾滄縣人民政府在募乃成立,從屬普洱專署。
1952年解放西盟阿佤山。
1953年撤銷寧江縣,將雅口、新營盤劃歸瀾滄,勐阿、勐往劃歸勐海。
同年4月7日,在募乃正式建立瀾滄拉祜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
1954年從募乃遷至勐朗壩,孟連劃出成立自治縣。
1955年改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
1956年西盟劃出建立自治縣。
1969年成立瀾滄拉祜族自治縣革命委員會。
1981年恢復瀾滄拉祜族自治縣,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