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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爾塔拉州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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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期為月氏和烏孫游牧地。

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屬“西域都護(hù)府”。

西魏大統(tǒng)十七年(551年),原游牧于葉尼塞河、阿爾泰山一帶的突厥族建立突厥汗國,博爾塔拉屬其轄境。

隋開皇二年(582年),突厥分裂,博爾塔拉屬西突厥。

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屬瑤池都督府統(tǒng)轄。

唐顯慶三年(658年),屬雙河都督府管轄。

自此,博爾塔拉以“雙河”的名字出現(xiàn)于史冊。

唐太宗詩句“乳海池京邑,雙河沿帝鄉(xiāng)”(《文苑英華》卷167)。

唐至德年間(756-758年),為葛邏祿人游牧地。

唐開成五年(840年)后,樣磨、葛邏祿、回鶻等部正式建立喀拉汗朝,博爾塔拉在其領(lǐng)域之內(nèi)。

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成吉思汗滅西遼,征服西域,博爾塔拉歸其管轄。

宋淳祐十二年(1252年),蒙哥汗為窩闊臺汗后裔劃分封地疆界,將包括今博爾塔拉在內(nèi)的伊犁河流域至阿姆河的廣大地區(qū)封為窩闊臺汗的后裔們。

元中統(tǒng)五年(1264年),忽必烈為統(tǒng)治西北地區(qū),在阿力麻里(今伊犁霍城附近)設(shè)行中書省,博爾塔拉隸阿力麻里行中書省管轄。

《元史·列傳》第一次把這里稱為“博落脫兒”,這也是“博爾塔拉”這一地名形成的開始。

大德十年(1306年),察合臺后裔篤哇盡收海都生前所占察合臺汗國領(lǐng)地,博爾塔拉亦成為察合臺汗國領(lǐng)地。

明永樂至宣德年間,察合臺后王歪思汗西遷阿力麻里,稱為亦力把里,博爾塔拉為其統(tǒng)轄。

明萬歷十五年(1587年),蒙古族瓦剌部和碩特巴尕斯的牧區(qū)在塔爾巴哈臺山脈西部額敏河和伊犁河沿岸一帶,博爾塔拉屬瓦剌部游牧地。

崇禎十六年(1643年),準(zhǔn)噶爾首領(lǐng)巴圖爾渾臺吉征服托克馬克地區(qū)及阿拉套山哈薩克部落。

博爾塔拉歸蒙古準(zhǔn)噶爾部管轄。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設(shè)伊犁將軍府,總理南北兩路軍政事務(wù),博爾塔拉屬伊犁將軍府管轄。

乾隆二十七至二十九年(1762-1764年),清政府從河北張家口調(diào)察哈爾官兵攜眷分別駐防在哈布塔蓋、博羅塔拉河(博爾塔拉河)、賽里木湖等地。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蒙古族土爾扈特部自伏爾加河流域歸來,西路一旗被安置在精河一帶,歸伊犁將軍節(jié)制。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在晶河筑新城,改典史為糧員,隸烏魯木齊都統(tǒng)管轄。

光緒十一年(1885年),改糧員為巡檢,隸庫爾喀喇烏蘇廳。

光緒十四年(1888年)、精河改設(shè)撫民直隸廳,隸鎮(zhèn)迪道。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精河廳改隸伊塔道。

1913年4月,精河直隸廳改為精河縣。

1914年,察哈爾領(lǐng)隊大臣改為領(lǐng)隊官,隸新疆都督節(jié)制。

1920年,由精河縣析置博樂縣。

1942年,由博樂縣析置溫泉縣。

三縣建置至此形成、隸屬伊犁行政長公署。

1945年2月,三區(qū)政府成立博樂總管府,7月又改為博樂縣。

1954年7月13日,成立專署級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區(qū),轄博樂、精河、溫泉3縣。

1955年2月20日,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區(qū)改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