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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地市歷史沿革

商代曾在此建都稱亳。

西周屬管國。

春秋屬鄭。

戰(zhàn)國屬韓。

秦屬三川郡。

漢屬河南郡。

隋開皇三年(583)改滎州為鄭州,治成皋(今滎陽汜水)。

十六年(596)改鄭州為管州,治管城(今管城區(qū))。

大業(yè)二年(606)復(fù)名鄭州。

唐武德四年(621)分置鄭州、管州,鄭州治成皋,管州治管城。

貞觀元年(627)廢管州入鄭州。

七年移治管城。

宋熙寧五年(1072)廢鄭州。

元豐八年(1085)復(fù)置。

崇寧四年(1105)鄭州建為“西輔”,為宋代四輔郡之一。

明屬開封府。

清雍正二年(1724)鄭州升為直隸州,屬河南省。

十二年復(fù)屬開封府。

光緒二十九年(1903)復(fù)為直隸州。

1913年改鄭州為鄭縣,屬豫東道。

1914年屬開封道。

1928年設(shè)鄭州市。

1931年撤銷,復(fù)鄭縣。

1933年屬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qū)。

1948年復(fù)置鄭州市。

1949年鄭州市及鄭州專區(qū)屬河南省。

195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由開封市遷入鄭州市。

1959年原開封專區(qū)的滎陽、鞏縣、登封、密縣、新鄭5縣劃入。

1961年滎陽縣、鞏縣、登封縣、密縣、新鄭縣復(fù)歸開封專區(qū)。

1971年滎陽縣劃入鄭州市。

1983年鞏縣、登封縣、密縣、新鄭縣、中牟縣劃入鄭州市,成今境。

春秋屬鄭,鄭莊公在此筑啟封城。

戰(zhàn)國屬魏,魏惠王九年(前362)從安邑(今山西夏縣北)遷都于儀邑(今開封),改稱大梁。

秦于大梁置浚儀縣,于啟封城置啟封縣,均屬碭郡。

漢景帝元年(前156)改啟封縣為開封縣,浚儀、開封均屬三川郡,開封之名始于此。

魏晉時期,開封縣屬滎陽郡,浚儀縣屬陳留郡。

東魏天平元年(534)設(shè)梁州,轄陽夏、開封、陳留三郡。

北齊省開封郡入陳留郡。

北周年間因城臨汴水改稱汴州,浚儀縣、開封縣屬汴州陳留郡。

隋大業(yè)初廢汴州,分其地入滎陽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fù)汴州。

延和元年(712)開封縣移入汴州城,從此浚儀、開封二縣治所同在一城。

天寶元年(742)改稱陳留郡。

乾元元年(758)復(fù)稱汴州。

建中二年(781)擴建汴州城,為今開封城的雛形。

五代后梁開平元年(907)以汴州為都城,升汴州為開封府,稱東都,洛陽為陪都,稱西都。

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復(fù)稱汴州。

后晉天福三年(938)汴州改稱東京。

后晉、后漢、后周、北宋均都此,稱東京開封府。

北宋開封府轄17縣,浚儀、開封兩縣仍同為開封府附廓首縣,治所均在今開封城。

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浚儀縣為祥符縣。

東京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

金天會八年(1130)東京改稱汴京。

天會十五年(1137)設(shè)汴京路開封府。

貞元元年(1153)改稱南京開封府。

元改稱汴梁路。

至元二十八年(1291)設(shè)河南行中書省,省治汴梁。

明洪武元年(1368)設(shè)河南中書分省,改汴梁路為開封路,汴梁改稱開封,省會設(shè)此。

撤開封縣并讓祥符縣,從此結(jié)束兩縣治所同城的歷史。

同年開封改為北京。

十一年(1378)復(fù)稱開封。

清河南巡撫駐開封,設(shè)河南省開封府,為省會。

1913年廢開封府改豫東道,祥符縣改開封縣。

1929年析開封縣城設(shè)開封市,翌年撤市。

1932年設(shè)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qū)。

1948年11月成立開封特別市,屬豫皖蘇解放區(qū),12月改稱開封市。

1949年3月屬“中原臨時政府”,5月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省會開封。

1954年省會遷鄭州。

1955年鄭州專區(qū)改為開封專區(qū),專員公署駐開封市。

1962年復(fù)為省轄市。

1969年更名開封地區(qū)。

1983年撤銷開封地區(qū),改為省轄市,將原開封地區(qū)的開封、杞縣、通許、尉氏、蘭考5縣劃入開封市,成今境。

2014年9月,撤銷開封縣改設(shè)開封市祥符區(qū)。

商從南亳遷至新都,史稱西亳。

周為王畿地。

秦莊襄王元年(前249)置三川郡,治洛陽。

漢高帝二年(前205)改置河南郡。

東漢改為河南尹。

三國魏、西晉均都此,并置司州。

北魏改為洛州,太和十七年(493)徙都,復(fù)稱司州。

河南尹仍治洛陽。

隋初為洛州,煬帝徙都于此,稱豫州,又稱東京,后改為河南郡。

唐初為洛州,顯慶二年(657)建東都,開元初年(713)改洛州為河南尹,天寶初年(742)定為東京。

五代后晉稱西京。

宋仍為西京河南府,屬京西北路。

金興定元年(1217)稱中京,改府為金昌府。

元為河南府路。

明、清為河南府。

1913年廢府,設(shè)豫西道。

1914年改稱河洛道。

1932年南京政府曾遷洛,為陪都,同年設(shè)第十行政督察區(qū)。

1948年析洛陽縣城區(qū)置洛陽市。

1949年洛陽市、洛陽縣并存,均屬洛陽專區(qū)。

1952年洛陽市改省轄市。

1955年撤銷洛陽縣,其行政區(qū)域分別并入洛陽市及孟津、宜陽、偃師3縣。

1958年洛陽市改為縣級市,屬洛陽專區(qū)。

1964年洛陽市改省轄市。

1971年孟津縣劃入洛陽市。

1976年孟津縣劃入洛陽地區(qū)。

1983年洛陽地區(qū)的偃師、孟津、新安3縣劃入洛陽市。

1986年撤銷洛陽地區(qū),將欒川、嵩縣、汝陽、宜陽、洛寧、伊川6縣劃入洛陽市。

古為豫州地。

殷商時應(yīng)龍氏部落封國于此。

西周為武王宗室應(yīng)侯封地,春秋戰(zhàn)國時期分屬鄭、楚、晉、魏、韓。

秦統(tǒng)一后,今境分屬潁川郡、三川郡、南陽郡。

漢改三川郡為河南郡,北部仍屬潁川郡。

晉析潁川郡置襄城郡,分屬河南郡、襄城郡、南陽郡。

南北朝時先后分屬魯陽郡、襄城郡、南安郡、汝北郡、汝南郡、順陽郡、漢廣郡。

隋代分屬襄城郡、潁川郡。

唐代先后分屬汝州郡、許州郡、襄城郡。

宋元明清時期分屬汝州、許州、裕州。

1912年,屬河洛道、汝陽道,后分屬豫南道、豫東道、豫西道。

1949年后逐步發(fā)展為以煤炭為主的新興工業(yè)城。

1954年成立平頂山煤礦籌備處。

1955年建立礦區(qū)。

1956年由寶豐縣析出井營鄉(xiāng)、西高皇鄉(xiāng)、姚孟鄉(xiāng),葉縣析出大營鄉(xiāng)、東高皇鄉(xiāng)并入平頂山礦區(qū)。

1957年設(shè)平頂山市。

1958年寶豐縣留村鄉(xiāng)、葉縣北渡鄉(xiāng)劃入,屬許昌專區(qū)。

1960年寶豐縣撤銷,劃入平頂山市。

1961年析出復(fù)置寶豐縣,屬許昌專區(qū)。

1964年3月平頂山市復(fù)為平頂山礦區(qū),6月改為平頂山特區(qū)。

1968年復(fù)為平頂山市。

1971年韓梁礦區(qū)與寶豐縣薛莊鄉(xiāng)劃入。

1977年舞鋼工區(qū)劃入。

1979年舞鋼區(qū)劃出,屬許昌地區(qū)。

1982年復(fù)屬平頂山市。

1983年原許昌地區(qū)的魯山、寶豐、葉縣3縣劃入平頂山市。

1986年原許昌地區(qū)的襄城、郟縣2縣,洛陽地區(qū)的臨汝縣劃入。

1997年襄城縣劃出,屬許昌市。

商為相地,河亶甲所都。

后盤庚從奄遷都于此,稱殷。

西周先屬邶國,后屬衛(wèi)。

春秋屬衛(wèi),繼為晉東陽地。

戰(zhàn)國先屬魏為鄴地,后屬趙稱安陽。

秦分屬上黨、邯鄲2郡。

漢屬河內(nèi)郡和魏郡。

三國魏屬司州魏郡。

北魏天興四年(401)魏郡屬相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相州、魏郡遷治安陽城。

隋開皇初魏郡廢,大業(yè)初復(fù)置而相州廢。

唐武德初魏郡改相州,置總管府。

天寶元年(742)改為鄴郡。

乾元元年(758)復(fù)改相州。

五代晉置彰德軍。

金明昌三年(1192)改相州置彰德府。

元至元初改彰德路。

明復(fù)彰德府屬河南行省。

清為河南省彰德府。

1913年廢府屬豫北道。

1914年屬河北道。

1927年道廢,直屬河南省。

1933年屬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析安陽城及近郊置安陽市,為平原省轄市。

1952年平原省撤銷,市屬河南省,縣屬新鄉(xiāng)專區(qū)。

1958年屬新鄉(xiāng)專區(qū)。

1961年復(fù)置安陽專區(qū)。

1969年改稱安陽地區(qū)。

1974年復(fù)為河南省轄市,由安陽地區(qū)代管。

1983年撤銷安陽地區(qū),安陽、湯陰、林縣、淇縣、?h5縣并入市。

1986年淇縣、?h析出,內(nèi)黃、滑縣并入。

1994年林縣撤縣改林州市(縣級),由安陽市代管。

1949年分屬湯陰縣、安陽縣、浚縣、淇縣。

1952年在湯陰縣鶴壁集周圍建國有煤礦。

1956年設(shè)鶴壁煤礦辦事處。

1957年析湯陰、安陽2縣地置鶴壁市,直屬省。

1958年改為縣級市,屬新鄉(xiāng)專區(qū)。

1959年駐地遷至大胡。

1960年湯陰縣劃入。

1961年11月又劃出,12月屬安陽專區(qū)。

1969年屬新鄉(xiāng)地區(qū)。

1974年改設(shè)地級市。

1986年淇縣、?h劃入。

商代大部屬畿內(nèi)地。

周代有庸、凡、共、胙、封父等國。

春秋分屬衛(wèi)、鄭,后屬晉。

戰(zhàn)國屬魏。

秦代分屬三川郡和東郡。

漢置新中鄉(xiāng)。

隋開皇六年(586)置新鄉(xiāng)縣,治新樂城。

唐代分屬河北道、河南道。

宋代分屬京畿路、京西北路、河北西路。

元代分屬直隸中書省、行中書省。

明代分屬開封府、衛(wèi)輝府。

清代分屬開封府、懷慶府、衛(wèi)輝府。

1911年分屬河南省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區(qū)。

1948年于新鄉(xiāng)縣小冀鎮(zhèn)設(shè)新鄉(xiāng)市。

1949年5月市人民政府遷新鄉(xiāng)城區(qū),8月為平原省省會,12月劃新鄉(xiāng)縣14自然村為新鄉(xiāng)市第四區(qū)。

1952年平原省撤銷,復(fù)屬河南省。

1958年為新鄉(xiāng)專區(qū)。

1959年、1960年新鄉(xiāng)、獲嘉2縣先后并入。

1964年又析出。

1967年更名新鄉(xiāng)地區(qū)。

1974年改由省、地雙重領(lǐng)導(dǎo)。

1978年仍為新鄉(xiāng)地區(qū)。

1983年改由省直轄,新鄉(xiāng)、汲縣2縣改由市轄。

1986年撤銷新鄉(xiāng)地區(qū),設(shè)立新鄉(xiāng)市,獲嘉、輝縣、原陽、延津、封丘、長垣6縣劃入成今境。

商代及西周屬畿內(nèi)地,分屬雍、邗、溫三國。

春秋時期屬晉。

戰(zhàn)國時期屬魏。

秦代歸三川郡。

漢代設(shè)河內(nèi)郡。

元至元六年(1269),稱焦家作,后簡稱焦作,屬修武縣。

清宣統(tǒng)二年(1910),為焦作鎮(zhèn)。

1945年,置焦作市。

1948年,改焦作縣。

1949年,改設(shè)焦作礦區(qū),歸平原省管轄。

1952年,屬河南省新鄉(xiāng)專區(qū)。

1956年,改置焦作市。

1960年,修武、博愛2縣并入。

1961年,恢復(fù)修武、博愛建制,復(fù)歸新鄉(xiāng)專區(qū)。

1974年,升為省轄市。

1983年,修武、博愛2縣并入。

1986年,武陟、溫縣、孟縣、濟源、沁陽5縣劃入。

1988年,濟源縣改市。

1989年,沁陽縣改市。

1997年,孟縣改市。

濟源由省直轄。

2002年,市政府由山陽區(qū)遷駐解放區(qū)。

古稱帝丘,顓頊曾建都于此。

夏建昆吾國,顧(國)、觀(國)并存。

商為畿內(nèi)地。

周為衛(wèi)國地。

春秋為魏都,戰(zhàn)國始稱濮陽。

秦漢為東郡。

三國兩晉南北朝為濮陽國、濮陽郡、頓丘郡。

隋開皇十六年(596)析頓丘、臨河、內(nèi)黃3縣置澶淵縣,改濮陽郡置濮州。

大業(yè)初廢濮州。

唐武德四年(621)復(fù)置濮州,分黎州置澶州(治頓丘),后廢,又復(fù)置。

天寶元年(742)濮州復(fù)改濮陽郡,屬河南道。

乾元元年(758)復(fù)稱濮州。

宋崇寧四年(1105),澶州納入京畿路,次年升為開德府。

金天會元年(1123),開德府復(fù)名澶州。

皇統(tǒng)四年(1144),改澶州為開州,屬大名府路,今范縣屬大名府濮州,今臺前縣大部屬山東西路東平府。

明清因之。

1913年,分屬直隸省大名道及山東省東臨道、曹濮道。

1928年分屬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區(qū)及山東省。

1936年、1939年分別屬河北省第十七督察區(qū)、河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區(qū)、山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專區(qū)、山東魯西二專署。

1941年今境大部屬冀魯豫邊區(qū)行政公署。

1949年,分屬平原省濮陽專區(qū)、聊城專區(qū)。

1952年,屬河南省,濮縣、范縣、觀城、朝城4縣劃屬山東省聊城專區(qū)。

1954年,撤銷濮陽專區(qū),濮陽、清豐、南樂3縣并入安陽專區(qū)。

1956年,濮縣、觀朝縣撤銷,濮縣全境和觀朝縣的7個鄉(xiāng)劃屬范縣。

1958年,安陽專區(qū)并入新鄉(xiāng)專區(qū)。

1964年,山東聊城專區(qū)的范縣、壽張縣,金堤以南區(qū)域改屬河南省安陽專區(qū)范縣。

1968年,安陽專區(qū)改稱安陽地區(qū)。

1983年,撤安陽地區(qū)、濮陽縣,設(shè)立濮陽市,為河南省轄市。

轄濮陽市郊區(qū)、清豐縣、南樂縣、范縣、臺前縣、長垣縣、內(nèi)黃縣、滑縣8縣。

1986年,滑縣、內(nèi)黃2縣劃屬安陽市,長垣縣劃屬新鄉(xiāng)市。

1987年6月,撤銷濮陽市郊區(qū),復(fù)建濮陽縣。

10、許昌市 [河南省]
古時為許由部落牧耕地。

夏代為部落活動中心區(qū)域,夏啟曾建都于陽翟(今許昌禹州),“大享諸侯于鈞臺”。

西周時有許國、鄢國兩個都邑。

秦置許縣,隸潁川郡(郡治陽翟)。

東漢建安元年(196),曹操迎漢獻帝于許,稱許都。

三國魏黃初二年(221),文帝曹丕以“漢亡于許,魏基昌于許”,改許縣為許昌縣。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置許昌郡。

北魏置潁川郡。

西魏復(fù)置許昌郡。

東魏天平元年(534),置潁州。

武定七年(549),改潁州為鄭州,治潁陰(今魏都區(qū))。

隋改許州為潁川郡。

后歷代均為郡、府、州治。

1913年,府廢,屬豫東道。

1932年,屬第二行政督察區(qū)。

1948年,由許昌縣城析設(shè)許昌市(縣級),屬許昌專區(qū)。

1960年,撤銷許昌縣,并入許昌市(今魏都區(qū))。

1961年,市縣分設(shè)。

1969年,許昌專區(qū)改稱許昌地區(qū)。

1986年,許昌市升為省轄市,原許昌地區(qū)的葉縣、寶豐縣、魯山縣、郟縣、襄城縣劃屬平頂山市。

1997年,襄城縣從平頂山市劃入。

2016年,撤銷許昌縣改設(shè)建安區(qū)。

11、漯河市 [河南省]
隋開皇五年(585),置郾城縣,后歷代均屬郾城縣。

元代,因沙澧河相匯處,河灣狀似海螺,將上口鎮(zhèn)更名為螺灣河鎮(zhèn)。

明嘉靖十九年(1540),在郾城縣城東5里,沙、澧二河交匯處東南側(cè),始建螺灣鎮(zhèn),屬郾城縣。

明末筑有寨,名源匯寨。

清代稱螺灣河鎮(zhèn)。

后演化簡稱為漯河鎮(zhèn)。

1930年,分置兩鎮(zhèn),寨內(nèi)稱漯河鎮(zhèn),火車站附近區(qū)域稱五權(quán)鎮(zhèn)。

1945年后,兩鎮(zhèn)合并統(tǒng)稱漯河鎮(zhèn)。

1948年,設(shè)立縣級漯河市,屬豫西第二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改屬許昌專區(qū)。

1970年,屬許昌地區(qū)。

1986年,升為省轄市,原許昌地區(qū)的郾城、臨潁、舞陽3縣劃入。

12、三門峽市 [河南省]
1957年,因建設(shè)黃河三門峽水利樞紐工程,析陜縣部分地區(qū)置三門峽市(地級),由省直轄。

1958年,降為縣級市,屬洛陽專區(qū)。

1959年,復(fù)為地級市。

1960年,陜縣并入。

1961年,降為縣級市,屬洛陽專區(qū)。

1962年,陜縣析出另置。

1968年,屬洛陽地區(qū)。

1986年,洛陽地區(qū)撤銷,三門峽市升為省轄市,原屬洛陽地區(qū)的陜縣、澠池縣、靈寶縣、盧氏縣、義馬市劃入。

13、南陽市 [河南省]
周為申、呂、蓼國地。

春秋時期楚設(shè)宛邑。

戰(zhàn)國時期先屬楚國后為秦國所據(jù)。

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初設(shè)南陽郡。

三國屬魏。

晉為南陽國,都宛。

隋大業(yè)三年(607),南陽郡改為州,后復(fù)為郡。

唐屬山南道。

宋屬京西南路。

元代南陽郡改為南陽府,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1913年,屬豫南道。

1914年,屬汝陽道。

1927年,屬河南省。

1932年,為第六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成立南陽專區(qū),原轄葉縣、舞陽2縣劃屬許昌地區(qū)。

1969年,改為南陽地區(qū)。

1994年,撤銷南陽地區(qū),設(shè)立地級南陽市。

14、商丘市 [河南省]
周為宋國。

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齊、楚、魏三分其地。

秦置碭郡。

漢為梁國。

三國魏改梁郡。

西晉改梁國。

南朝宋郡治遷下邑縣(今安徽碭山縣),屬梁郡。

大明元年(457)改屬徐州。

北魏梁郡還故治,屬南兗州。

隋開皇初廢梁郡,十六年(596)置宋州,治宋城(今商丘縣城關(guān)鎮(zhèn)偏南)。

大業(yè)三年(607)復(fù)改為梁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fù)稱宋州。

天寶元年(742)改為睢陽郡。

乾元元年(758)復(fù)為宋州,其治不變。

唐建中二年(781)于此置宣武軍。

宋景德三年(1006)升為應(yīng)天府,屬京東西路。

大中祥符七年(1014)建為南京應(yīng)天府。

金天會八年(1130)更名歸德府,屬南京路。

元仍為歸德府,屬河南行省。

明初降為州。

弘治十五年(1502)州治圮于水患。

十六年移址今商丘縣城。

嘉靖二十四年(1545)復(fù)為府,屬河南布政使司。

清因之。

1913年府廢,屬豫東道。

1914年改屬開封道。

1932年設(shè)第二行政督察區(qū),治所商丘古城。

1948年設(shè)商丘專區(qū),專員公署駐商丘縣。

1950年專員公署遷朱集市,析商丘縣城關(guān)鎮(zhèn)置商丘市(縣級)。

1951年商丘市、朱集市兩市合并,仍名商丘市(縣級)。

1953年原淮陽專區(qū)的淮陽、鹿邑、太康、項城、沈丘、鄲城6縣劃入。

1958年屬開封專區(qū)。

1960年商丘縣并入,次年又析出。

1961年復(fù)商丘專區(qū)。

1965年將原屬淮陽專區(qū)的6縣劃入周口專區(qū)。

1968年改商丘地區(qū)。

1977年蘭考縣劃入。

1980年蘭考縣析出,屬開封地區(qū)。

1997年撤銷商丘地區(qū),設(shè)立商丘市。

15、信陽市 [河南省]
春秋戰(zhàn)國屬楚。

秦為衡山郡地。

西漢置鐘武縣,治今城區(qū)東南,東漢廢,改置平春縣,治今城區(qū)西北。

屬江夏郡。

東晉置平陽縣,屬義陽郡。

隋開皇三年(583),改平陽縣為義陽縣,為義陽郡治。

隋屬弋陽郡、義陽郡、汝南郡。

唐分為河南道蔡州(豫州)汝南郡和淮南道光州(治今潢川)弋陽郡、申州義陽郡。

宋屬京西路蔡州汝南郡、信陽郡和淮南西路光州弋陽郡。

太平興國元年(976),因避太宗諱,改義陽為信陽。

元為河南行中書省汝寧府之息州(治今息縣)、光州(治今潢川)和信陽州(治今羅山)。

明為河南省布政使司汝寧府信陽州、光州。

清為河南省汝寧府信陽州(治今信陽市附近)、光州(治今潢川)。

1913年,屬豫南道。

1914年,改稱汝陽道。

1927年,屬河南省。

1932年,屬第九行政督察區(qū)(治今潢川)。

1949年,確山專員公署遷信陽,改稱信陽專區(qū)。

1949年,于東部并置潢川專區(qū)(駐潢川),轄8縣。

1952年并入信陽專區(qū)。

1965年,以淮河北諸縣析置駐馬店地區(qū),以南為信陽專區(qū)。

1969年,改設(shè)信陽地區(qū)。

1998年,設(shè)立信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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