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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恰薩街道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

2002年成立天南路社區(qū)居委會,2005年更名為天南路社區(qū)。

1980年成立該居民委員會,2000年更名為帕依納甫路社區(qū)。

原屬于恰撒街道辦事處闊納克巴扎居委會,2001成立人民廣場社區(qū)居委會,2005年更名為人民廣場社區(qū),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號)文件,將健康路社區(qū)并入人民廣場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號)文件,成立塔里木路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藍(lán)灣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雪蓮路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南湖路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恒昌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陽光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彩虹社區(qū)。

2016年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6】15)文件,成立班超路社區(qū)。

根據(jù)(喀市政發(fā)[2017]28號)文件,將艾斯克薩村與班超路社區(qū)開展村社聯(lián)建。

根據(jù)《關(guān)于對喀什市部分地名更名的通知》(喀市政發(fā)[2017]34號)文件,將艾斯克薩村更名盤橐村。

2017年11月3日,按照市人民政府印發(fā)的《關(guān)于撤銷十一個社區(qū)建制的批復(fù)》(喀市政函【2017】101號)文件要求撤銷班超路社區(qū),保留盤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