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州市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漢代就是商賈云集的遼東重鎮(zhèn)。
清代中葉,成為東北的“財貨通衢”,“名聞八閩,聲達三江”。
戰(zhàn)國時期,蓋州屬燕國遼東郡。
秦統(tǒng)一六國后,仍屬遼東郡。
西漢、魏晉時期,于今轄境北設(shè)文縣(今大石橋市的湯池),南設(shè)平郭縣(今熊岳城),統(tǒng)歸遼東郡管轄。
東晉十六國時期,前燕、前秦、后燕,屬平州的平郭縣。
北燕正始元年(407年),北燕建立后,今轄境一度被高句麗割據(jù),并筑建安城(今青石嶺鎮(zhèn)高麗城),置建安縣。
唐總章元年(668年),建安城設(shè)置建安州都督府。
遼,于建安城置辰州,故蓋縣有古辰州之稱。
金代,改辰州為蓋州。
元代,置該蓋州路,治所仍設(shè)在建安城。
至元六年(1269年),把熊岳、湯池二縣并入建安縣。
至元八年(1271年),建安縣并入蓋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蓋州為蓋州衛(wèi)。
翌年改筑新城(今蓋州市區(qū))。
清康熙三年(1664年)置蓋平縣,隸屬奉天府。
“蓋平”之名,是取“蓋州”、“平郭”兩個歷史地名的首字而得。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勝利后,成立蓋平縣人民政府,屬遼南行政公署管轄。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6月,遼南行署曾于萬福莊增設(shè)萬?h。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蓋平縣解放。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10月,撤銷萬?h并入蓋平縣,屬遼東省管轄。
1954年,屬為營口市轄縣。
1958年10月,成立蓋平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撤銷蓋平縣公社,恢復(fù)蓋平縣人民委員會。
1965年1月,經(jīng)國務(wù)院決定,更名為蓋縣。
1992年11月3日,民政部批準(zhǔn)撤銷蓋縣,設(shè)立蓋州市(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