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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山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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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山堂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

福州中山堂

年代:1912年

座落地點:福州市鼓樓區(qū)中山路23號

簡介:原為明、清時期貢院“至公堂”,清光緒三十年(1904)改建為中西合璧式會堂。1912年4月20日,孫中山在此接見學生代表,向福建軍政界發(fā)表重要演講。1932年為紀念孫中山,改稱“中山堂”。

建筑平面呈矩形,占地1600平方米,坐北朝南,總建筑面積2400平方米,局部二層,內(nèi)有過廳、中央大堂、大小配房近20間。由主樓與會堂、廂房組成。前主樓兩層,立面寬十一開間,中央五開間略微內(nèi)凹,三間羅馬式門廊。上部歇山屋頂小青瓦屋面。主樓后為大會堂,內(nèi)有八根楠木立柱,頂棚彩繪。會堂左右為兩列廂房。

始建于清光緒七年(1881)(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登記為“始建于清道光七年”,存疑)。

宣統(tǒng)三年(1911)在同盟會的努力及福建諮議局的配合下,孫道仁舉兵起義,福建獨立。

民國元年(1912)三月,南北議和,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孫文如約辭去臨時大總統(tǒng)職,從南京乘“聯(lián)鯨”軍艦由海上南下回廣東,四月途中訪問福建,到福州看望福建同盟會會員和慰問黃花崗死難烈士的家屬。福建各界在“至公堂”(當時的省議會)舉行歡迎大會,孫文在此接見學生代表,向福建軍政界、歡迎群眾發(fā)表演說。

民國中,本建筑為福建參議院使用。國民政府時期,中國國民黨福建省黨部設(shè)在此樓中。

民國二十一年(1932),國民政府福建省政府為紀念孫中山先生的來閩,將至公堂改名為中山堂,其南面的貢院埕大街改名為中山路。

1950年,中山堂為“中蘇友好協(xié)會”使用,抗美援朝時又為“和平大會”所在地。到“文革-”后,本建筑為福建省商業(yè)廳作為倉庫使用。

保護范圍:建筑四周向外延伸10米。

2009年,福州中山堂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華大街道:華大街道位于鼓樓區(qū)北隅城鄉(xiāng)結(jié)合部,取轄內(nèi)華林坊與北大路合稱而命名。轄區(qū)為漢初閩越國冶都所在地,冶城位置約在今屏山至冶山之間,周長約2.5公里。東起五四路折華林中路、屏東河與五鳳街道和鼓東街道相鄰,西至湖濱臥湖路、元帥路,與鼓西街道毗連,南以楊橋路、虎節(jié)路為界,與南街街道相接,北迄馬鞍,面積3.73平方公里,居民1.77萬戶,人口5.9l萬。街道辦事處址設(shè)北大…… 華大街道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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