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橋:又名“城中第四橋”,位于城廂街道東倉弄口,跨越城河。清道光十六年(1836)重修,橋長15米,寬3.5米,高4.2米,設計荷載為人行,系古石拱橋。1986年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8年初夏因北側房屋打樁造成損壞,經建設局協(xié)調,城廂糧管所出資3.6萬元,按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了修復。
明嘉靖《蕭山縣志》載:“在便民倉前”,故名。位于城廂鎮(zhèn)文化路,橫跨于蕭紹運河上,南北向,系單孔石拱橋,跨徑5.40米,拱券用縱聯(lián)砌置法,橋長15米,寬3.6米。東側橋欄上鐫刻“城中第四橋”,西側橋額鐫刻“豐濟橋”和“古倉橋”。橋南東側有題記一處,碑上刻有“道光丙申桂月重修”字樣,下為捐助修橋人名錄。保存較好。1998年4月,公布為蕭山市文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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