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奉革弊碑位于羅平縣魯布革鄉(xiāng)八大河村委會下西林村1000米的蹦重山腰。
碑坐東南向西北,青砂石質(zhì)地,半圓--方形。通高2.28米、寬1.19米、厚0.15米。碑額半圓形。寬1.24米、高0.55米、厚0.15米。頂部直行陽刻“上憲”2字,楷書,左右各刻1只蝴蝶。中部刻太極圖案,兩邊刻對稱的白鶴、菊花圖案。下部橫書左行陽刻“永遠奉革弊碑”6字。碑身高1.73米、寬0.76米、厚0.15米。碑文楷書陰刻,直書左行,凡20行,每行10~49字不等,共計767字。內(nèi)容為曲靖知府奉云南督撫兩院之命頒發(fā)的嚴禁兵役侵擾鄉(xiāng)里,夷漢人民平等相處,禁止亂派捐稅,0-百姓錢糧,豪奪民物的戒令。碑文兩旁斜線裝飾字底,陽刻楹聯(lián)“遵二府禁止諸弊,奉兩院革除數(shù)條”1副。楹聯(lián)兩側(cè)翼高1.73米、寬0.13米,兩翼雕刻花紋,碑保存完整。
碑立于清嘉慶十三年(1808),原立于八大河西林寨中學背后,1999年遷立現(xiàn)址。此碑對研究清代曲靖府懲戒羅平地方兵患、嚴禁滋擾百姓生活以及地方治理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具有一定的歷價值。
1986年7月,羅平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2020年7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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