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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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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shí)期屬吳地。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屬會(huì)稽郡婁縣。

東漢永建四年(129),屬吳郡婁縣惠安鄉(xiāng)。

南朝梁天監(jiān)六年(507),屬信義郡信義縣;大同二年(536),分屬信義郡信義縣、吳郡昆山縣。

隋開皇九年(589),分屬蘇州吳縣、常熟縣;十八年,復(fù)置昆山縣,分屬蘇州昆山、常熟縣。

北宋政和三年(1113),屬平江府昆山、常熟縣。

南宋嘉定十年(1217),分屬平江府昆山、常熟、嘉定3縣。

元元貞元年(1295),屬平江路昆山、常熟、嘉定3州;延祐元年(1314),昆山州治遷至太倉;至正十七年(1357),昆山州治遷至馬鞍山。

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吳元年(1367),立太倉衛(wèi)于此。

明弘治十年(1497),析嘉定、昆山、常熟3縣之地置太倉州,轄崇明縣,屬蘇州府。

清雍正二年(1724),升太倉州為江蘇直隸州。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州縣合并,初名太鎮(zhèn)州,繼為太倉州。

1912年,定為太倉縣,屬江蘇都督府。

1914年,屬滬海道。

1927年,直屬江蘇省。

1934年,屬無錫行政督察區(qū)。

1937年,日本占領(lǐng)太倉。

1941年,中國(guó)共產(chǎn)黨在鹿河地區(qū)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太倉縣政府。

1949年5月13日,太倉解放,太倉縣人民政府成立。

1983年,劃歸蘇州市。

1993年3月,經(jīng)國(guó)務(wù)院批準(zhǔn),撤縣設(shè)太倉市,由蘇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