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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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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約前4萬—1萬),域內(nèi)即有人類棲息。

新石器至青銅器時代,境內(nèi)有人類繁衍生息。

夏商時屬揚(yáng)州地,周為弦子國。

漢惠帝二年(前193)始建轪侯國(轪縣),故“城(原巴河鎮(zhèn)河坪集鎮(zhèn),亦稱鳳凰城)在山(城山)之陽,南對五洲也”,今遺址猶存。

后漢元狩三年(前123),轪縣屬江夏郡,東漢改屬西陽郡,郡治巴河鎮(zhèn)西陽河街(今郡址山部分城墻仍存)。

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448)仍存轪縣外,又置希水縣。

劉宋元嘉三十年(453)轪縣改為孝寧縣。

南梁普通元年(520),希水縣定名為浠水縣。

北周,孝寧縣并入浠水縣。

唐武德四年(621)浠水縣改為蘭溪縣,隸蘭清郡,郡治浠水。

天寶元年(742),改蘭溪縣為蘄水縣,復(fù)遷縣治于今治。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浠河以東從蘄春縣析入。

1933年改名為浠水縣。

新中國成立以后,隸湖北省黃岡地區(qū)(市),其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