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3日,黨中央同意成立白銀市,6月6日,國務院批準成立白銀市籌備委員會(縣級)。
1956年11月,白銀市正式成立,是為縣級市,下轄6個街道辦事處。
1958年4月11日升為地級市,皋蘭縣、靖遠縣劃歸白銀市。
1962年11月,設立白銀市郊區(qū)。
至此,白銀市共轄三縣一區(qū)。
1963年10月撤銷市建制。
1985年8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恢復建市。
至今白銀市轄會寧、靖遠、景泰三縣和白銀、平川兩區(qū)。
1985年8月,恢復白銀市建制。
由靖遠縣析置平川區(qū)。
白銀市轄靖遠、會寧、景泰三縣及白銀、平川兩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