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地名語詞文化內(nèi)涵
[2013-4-13 15:12:32]
一、“東平縣” 語源簡析
“東平縣”一詞屬于漢語政區(qū)地名。其標準讀音為“dōngpíng xiàn”。它所指代的縣級行政區(qū)域(地名實體),位于山東省西南部,地處北緯35°36ˊ~36°10ˊ,東經(jīng)116°03~116°39ˊ。東北與肥城市毗連,東南與汶上縣相鄰,西北與東阿縣交界,西與陽谷、河南省臺前縣相接,北與平陰縣為鄰,西南與梁山縣接壤。面積1324平方公里。人口77.8萬。縣人民政府駐地東平鎮(zhèn),在省會濟南西南方向100公里處。為泰安市轄縣。東平歷史悠久!渡袝"禹貢》載“大野既潴(潴,水退之意),東原底平”,此為東平得名之始。
二、東平縣政區(qū)沿革簡況
唐虞夏商時期稱東原,屬徐州之域。西周、春秋時期,今東平境內(nèi)有須句、鄣、宿等諸侯國。戰(zhàn)國時期,境內(nèi)置無鹽邑(治今無鹽村),屬齊。秦朝,境內(nèi)設(shè)須昌縣(治今埠子坡)、無鹽縣(治今無鹽村)、張縣(治今霍莊),屬薛郡。西漢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漢宣帝置東平國,以無鹽邑為縣城,宿城為王城,屬兗州刺史部。至東漢永平二年(公元59年),東平國領(lǐng)須昌、無鹽、壽張、富城、章、東平陸、寧陽、南平、陽槁、湖陵十縣。西晉東平國治遷須昌城,東晉改國為郡(治宿城)。直至南北朝時期,隸屬基本未變。隋代,郡治仍在宿城。唐乾元元年(758年)改東平郡為鄆州,治所未變;貞元四年(788年),宿城縣改名東平縣,此為東平以縣冠名之始。宋代復(fù)名鄆州,咸平三年(1000年),河決受淹,遂移州城于王陵山前(今州城)。宣和元年(1119年),改鄆州為東平府。元代設(shè)東平路,轄54州縣,是東平歷史上面積最大、經(jīng)濟文化最為繁榮之時。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為府,洪武八年(1375年)又降府為州。清雍正八年(1730年)升東平州為直隸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撤直隸州為散州,屬泰安府。1913年,改東平州為東平縣,屬濟西道。1928年,裁道制,直屬山東省政府。1935年,屬省第一實驗區(qū)行政長官公署。1938年,改屬省第二行政督察區(qū)。1939年,先后屬泰西行政委員會和泰西專員公署。1941年,屬冀魯豫第一專署。1942年,改屬冀魯豫第二專署。1945年,屬冀魯豫第八專署。1947年,屬冀魯豫第七專署。1948年,復(fù)屬泰西專署。1950年,屬泰安專署。1958年12月,平陰縣并入東平縣,屬聊城專署。1959年8月,改屬濟南市。同年10月,撤東平縣恢復(fù)平陰縣建制。1962年1月1日,恢復(fù)東平縣建制,復(fù)屬泰安專署。1985年8月,屬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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